公益慈善组织应直接免税
昨天上午,由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和广州市慈善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的“2014公益慈善思想峰会”在中大开幕。记者获悉,广州开放公募权两年来,共办理募捐许可和备案申请近2000项,各类公益慈善组织登记量比2008年增幅超过3.7倍;而且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金投入也高居全国各市之首,去年达到3.61亿元。
中山大学中国公益慈善研究院执行院长朱健刚在会上提出5点建议,一是进一步降低公益慈善组织的登记门槛,破除在组织名称、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办公场地等方面的约束;二是将公募资格从“项目开放”进阶为“组织开放”,即只要被认定为公益慈善组织即可获得公募资格;第三,取消免税资格名单管理制,只要机构被认定为公益慈善组织,则应直接获得免税资格;第四,加大力度鼓励志愿服务,从制度层面保障志愿者权益,同时明确志愿者的义务和原则;最后,开放公益信托,规定相关减税免税政策,激发富人慈善和公众募捐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