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蝶软件销售服务中心

 
咨询热线:0757-82061980
当前位置:首页 > 技术支持 > 账务应用
账务应用

认真细读新税法,把握筹划点

 因此须关注:
  1.新税法没有给予出口型企业任何的税收优惠。给予出口型企业税收优惠的政策被认为违反世贸组织的原则,所以给予出口型企业的税收优惠现已废止。 
  2.新税法不再提及再投资退税的有关规定。 
  3.新税法提供了两种低于25%标准税率的低税率,但并没有详细说明纳税人如何被判定为可以享受低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或鼓励类高新技术企业。 
  4.新税法规定过渡期优惠仅适用于那些在新税法颁布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但未对截止日期予以明确,例如,成立日期是商务部批准成立的日期,是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营业执照的日期,还是外国投资者注资的日期,抑或是其他的日期。 
  5.对于那些设立在经济特区的享受现行低税率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新税法并没有详细说明15%的优惠税率将如何逐步过渡到25%的标准税率。可能会是在五年的过渡期内,如下表所示,以每年递增2%的方式逐步过渡。 
  6.对于目前按较低税率纳税的企业,而所谓优惠不符合现行税法规定的,将不会有过渡性优惠的安排。 
  7.对于那些在新税法颁布的日期和新税法生效的日期之间成立的并且将在2007年内取得利润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他们仅可在2007年度享受现行税法下提供的税收优惠。 
 其他税收优惠 
  新税法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在一定的收入水平上免征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费用、加速折旧、减征、免征应纳税额和实行税额抵免。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会重点关注某些特定的产业,而不再是按地域给予优惠。这些政策的变化旨在鼓励企业节能节水、保护环境和发展高新技术的行为。 
  以下是新税法中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2.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3.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4.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享受税收减免。 
  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上篇,对新《企业所得税法》从纳税人的定义、应纳税收入、税率、定期减免税和过渡性措施、其他税收优惠四个方面进行了筹划分析, 本文重点分析预提所得税、应纳税所得计算、计算税额和申报纳税等有关内容。 
  预提所得税 
  新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所得和其他所得,应征收20%的预提所得税。 
  新税法规定国务院对于以上预提所得税可以制定相应的减税或免税措施。 
 因此需关注: 
  1.新税法是否会废止现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外国投资者支付利润时免征股息预提所得税的规定,我们需要关注国家有关部门是否会颁布有关的具体规定,这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取得的投资收益将产生一定影响。 
  2.按大部分目前中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利息和转让财产所得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已降低到10%。但是我们仍需要关注国家有关部门是否会在实施条例中对未与中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及地区,也提供相应的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计算 
  新税法明确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规定财政拨款、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为不征税收入。 
 新税法还规定以下收入免税: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 
 在税前方面扣除,新税法统一了所有企业的税前扣除方法,新税法规定: 
  1.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例如目前内资企业一般不允许扣除超过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然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据实扣除工资支出。根据新税法的规定,这项差异则有望统一。 
  2.对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作出限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 
  3.在亏损弥补方面,新税法规定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仍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最长不超过五年。居民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因此需关注:新税法未定义用于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年度利润总额”。“年度利润总额”是否指的是年度会计利润在完成其他纳税调整但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后的利润总额?还有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的亏损是否也包括在内? 
 特别纳税调整(反避税措施) 
  新税法包括了各种反避税的规定,并专门设置了特别纳税调整一章,这些规定使税务机关有权对不合理避税行为进行税务调整以及对补征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新税法提出了以下规定: 
  1.加强对关联交易申报的要求以促进反避税检查; 
  2.引入新的“被控制外国企业”的规定来限制中国企业利用避税港不合理避税或延迟纳税; 
  3.引入新的防范资本弱化的规定来限制利息支出的扣除; 
  4.增加了一般反避税规定来防范其他的不合理避税行为。 
 因此需关注:新税法仅笼统地表述了上述反避税的规定,具体办法需参考国务院今后将颁布的实施条例以进一步理解这些规定的适用范围。另外,这是中国税法首次引入“被控制外国企业”的概念和在税法中引入一般反避税条款。 

计算税额和申报纳税 
   在境内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须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包括股息所得负担的可间接抵免的 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但抵免额不能超过该项所得依照新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未抵免的余额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延 续抵免。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可申请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 纳企业所得税。 
 综合以上,建议外国投资者需要考虑: 
  新税法原则上统一了现行的分别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税收法律法规,国务院将在之后发布新税法的实施条例。然而,目前还有许多问题尚待解决,特别是上文提到的外国投资者非常关心的问题。 
  此次新税法发布将总体增加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负,特别对于那些按现行税法享受税收优惠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于计划在中国投资或进行并购的外国投资者,他们必须考虑新税法带来的巨大影响。 
  另外,现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亦需考虑这次税改带来的税务上的影响,并重新考虑其税收筹划战略或采取其他适当的措施,以期在新税法施行前,尽量实现其在现行税法规定下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

 


  金蝶财务软件免费版   进销存软件免费版   财务软件   金蝶kis旗舰版   财务软件免费版   金蝶kis专业版   金蝶财务软件   金蝶佛山   金蝶财务
佛山金蝶软件价格   佛山金蝶   佛山金蝶软件   佛山金蝶管理软件   佛山财务软件   佛山仓库管理软件   佛山ERP软件

 
佛山金蝶   佛山金蝶软件代理   佛山金蝶销售服务中心   金蝶k3   金蝶官方网站   财务软件免费版下载   金蝶kis标准版   金蝶KIS旗舰版   佛山金蝶CRM
金蝶软件k3   金蝶友商网   金蝶kis   会计软件   金蝶kis云桌面   金蝶旗舰版   金蝶K/3 WISE   金蝶软件佛山分公司   金蝶进销存免费版   佛山金蝶代理
金蝶财务软件免费版下载   金蝶财务软件破解版   金蝶   金蝶财务软件教程   仓库管理软件免费版   金蝶KIS云桌面   金蝶kis破解版   金蝶kis专业版教程
金蝶软件   免费财务软件   金蝶K3   金蝶k3破解版   金蝶云桌面   金蝶财务软件试用版   销售软件   中小企业管理软件   佛山财务软件   金蝶k3下载
金蝶软件教程   仓库管理软件   进销存软件   佛山金蝶软件
佛山金蝶淘宝专卖   佛山金蝶专业版   佛山金蝶标准版   佛山金蝶迷你版   金蝶软件维护服务   金蝶专业版总账包   金蝶专业版财务包   金蝶专业版专业包
Keywords:   佛山金蝶   金蝶软件   金蝶软件销售服务中心   佛山金蝶财务软件
     
sitemap:  sitemap  sitemap  sitemap  sitemap